新华卫视(通讯员 罗 敏)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
但总有人幻想可以“溜之大吉”
交警蜀黍想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情回顾
近日,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沙江中队全体民警、辅警通过15小时连续奋战,成功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19日凌晨5时许,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沙江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小沙江居委会路段,有一名女士满脸是血,倒在摩托车旁边。
接到报警后,小沙江交警中队中队长罗小兵立即带领辅警赶到事故现场,将伤者送医院救治。随后,认真仔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由于天还未亮,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证人,且现场只遗留了一块摩托车受损的后挡泥板,这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为尽快破获该逃逸案,小沙江交警中队中队长罗小兵立即召集全体民警、辅警,就调查工作进行分工。一组人员调取该逃逸摩托车来去路线的全部监控视频,确定该摩托车的来去路线;二组人员对事故发生时段路过的小车、货车司机逐一进行询问、调查,寻找破案线索;三组人员对该逃逸摩托车来时方向的五个行政村进行走访,与每个村小组的组长逐一见面,排查当天凌晨驾驶摩托车外出人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小沙江交警中队全体民辅警15个小时不间断的努力,终于排查出小沙江镇响龙村的邹某海有重大嫌疑。经中队民辅警做邹某海家属的思想工作,3月20日2时许,邹某海主动到小沙江交警中队投案自首。
据邹某海交代,3月19日凌晨,其从小沙江镇响龙村骑摩托车到隆回县城辰河世家工地务工,在小沙江居委会路段与曾某驾驶的一辆女士摩托车发生碰撞。曾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头部受伤、手、腿骨折,当即昏迷过去。为逃避责任追究,邹某海便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并将肇事车辆藏匿在小沙江一偏僻处。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了
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
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