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尽心尽力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得知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高铭暄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工群里表示:“诚挚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厚爱和鼓励!我要认真向你们学习,让自己更加自觉地前行。”
高铭暄是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和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为我国刑法学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入党是读研期间,算起来也有60多年了,是党和国家一手培养和教育我的,我对党和国家抱有很深厚的感情。”高铭暄说,他的学术生涯与新中国的法学事业紧密相连。
1947年,高中毕业的高铭暄同时被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和复旦大学录取,考虑到父亲在杭州工作,他就近选择了浙江大学,并进入法学院学习。两年后转入北京大学继续学习。
1951年北京大学毕业时,他感到自己对刑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恰逢中国人民大学要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招收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办的大学,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高铭暄认为自己有必要到那里学习一些新的法学理论。
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两年研究生学习期间,高铭暄各科成绩都是优,毕业就留校了。从此,他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启了自己的法学教育生涯。
高铭暄全程参加了1979年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成为一名自始至终参加刑法典起草工作的刑法学者。谈起这段经历,高铭暄告诉记者,“你说,有这样的经历,我对刑法能不热爱吗?”
从教近70年来,“他的教学研究培养了一大批资深学者,他们活跃在世界各知名高校,如今已成长为国际学术界的栋梁之材。”这是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对高铭暄教育成就的评价。
高铭暄给学生讲课开始于1954年,不仅给本科生讲课,也给比他晚入学的刑法研究生上课。课程先后有苏联刑法、中国刑法、刑事政策、刑法前沿问题、刑法专题讲座,等等。
1981年开始,他指导硕士研究生,1984年开始,指导博士研究生。至今培养出法学硕士若干名,法学博士64名,博士后9名。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也为了推进刑法学科的发展,高铭暄在教学的同时,注重刑法学的科学研究。他主编的刑法学教材有7种,个人专著有8种,其他主编或者参编的著作有100多种,发表的专业论文有300多篇。
现在他案头的工作依然很多,包括一部正在修订的80余万字书稿和另一部等待修订的《刑法学原理》。
1949年10月1日,21岁的高铭暄站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西边的司法部街上,亲耳听到毛泽东主席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是相当伟大的,70年来,基本上做到了民主科学立法,做到了公正有效司法,做到了绝大多数公民守法,实现了法律普及和法律教育相结合,法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预防惩治违法犯罪的经验和方法在不断丰富。”
高铭暄说:“我的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尽管年龄大了,但我仍然力求保持年轻的心态,我还要兢兢业业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能工作就尽量工作,总之尽心尽力。”(本报记者 张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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