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控自媒体保险营销 重拳整治保险销售误
为加强对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杜绝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和诚实守信原则的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广西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发布不当信息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办法”)。
据了解,随着传播手段的丰富,当前包括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微信等在内的自媒体平台已成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重要渠道。由于自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核弱、转发传播快,因而,这些自媒体平台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这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埋下了大量保险消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隐患。
据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自媒体惯用的营销误导手法有三类,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需提高警惕。
一是饥饿营销类。即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在保险领域中,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炒停”,对此银保监会曾专门作过风险提示。
二是夸大收益类。即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宣称“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实际上,保险产品并非理财产品,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2017年以来,原保监会大力规范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限制“快速返还型”等理财功能大于保障功能的产品,目的正是希望推动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
三是曲解条款类。即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事实上,自2018年9月15日广西正式启动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费改,就是把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倒逼保险公司改善承保、理赔等环节的服务质量,而不是一味地用“返点”、“送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然而,在部分代理人的朋友圈里,这一政策被曲解为“费改落地后,投保车险将再不能享受优惠”,这种话术也让不少代理人成功吃到了一波“炒停”的“甜头”。而实际上,如果车主出险少、驾驶习惯保持良好,下一年投保时反而有可能享受到价格层面更大的优惠。
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保险信息。在接收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勿轻信及传播,避免冲动消费。
据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包括自媒体不实宣传在内的销售误导行为,近年来广西保险监管部门一直在行动。广西银保监局制定了一揽子综合治理方案,确立了“防、化、惩三位一体、防范优先”的寿险销售误导治理方针,并指导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销售误导行为管理规范,针对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分步整治行业销售误导行为。此次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举报办法,目的就在于进一步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
根据举报办法,社会公众凡发现广西保险从业人员运用网站、应用程序、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微信等在内的个人自媒体平台开展个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时,存在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共道德规范的信息,尤其是夸大保险产品责任和保险产品收益、错误解读监管政策等虚假宣传信息的,均可向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进行实名举报,举报人身份信息将受到严格保护。个人实名举报内容一经核实且相关内容此前未被举报的,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将予以举报人200元/次的奖励。
该负责人说:此举意在借助群众“雪亮的眼睛”对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进行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不当保险营销信息的传播,从而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西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莫鸿鲲 钟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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