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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0年底前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

时间:2019-08-25 09:23:39 阅读量:0 来源:

2019年02月19日14:19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分享到:

人民网哈尔滨2月19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与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将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作为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2019年年底前要完成省、市(地)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划界任务,力争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80%以上的划界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任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2019年年底前完成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和省、市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任务。

要依法依规,确保划界工作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有关设计规范等,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对于新建水利工程,必须在工程规划、立项和建设过程中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边界线及相应土地权属,并及时领取土地使用证,否则不予立项、开工和工程验收。

近年来,黑龙江省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有了一定进展,但有的地方仍存在重视不够、进度滞后等问题,一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边界不清,侵占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堆和乱建问题时有发生。(苏靖刚、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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