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委不是入赘的“上门女婿”
派驻纪委不是入赘的“上门女婿”
焦若飞
眼下,纪委派驻已经实现“全覆盖”,“执纪不硬气,监督没底气”,但也有部分派驻纪检组腰杆不硬,既没有体现“派”的味道,也绝无“驻”的担当,滋味、角色差矣!
不论从哪个角度,派驻纪委都只有监督执纪的任务,而没有接受驻在单位领导的义务,决不是“被领导”。“中纪委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派驻纪委代表派出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只向派出它的机关负责,应全力抓好驻在单位违反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驻在单位实行近距离全程监督,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有不少派驻机构均有程度不同的“入赘”“顺拐”现象,甚至当起了驻在单位的“家人”“伙计”甚至“上门女婿”,现状令人堪忧。
不可否认,个别派驻纪检组完全忘了自己应有的角色和定位,身份完全发生变异,拿着金碗要饭吃,明明是“主”,却非要当“仆”,一副“甘于依附”“竭力讨好”的“新型媚态”,凡事看人家驻在部门的脸色行事,完全没有执纪的“硬气”,监督的“霸气”,大事小事听凭调遣,根本没有自己的“主意”。有的甚至公开同驻在单位穿起了一条裤子,成为共同对付党纪的难兄难弟,主动为驻在单位某些违纪行为开脱、支招、打掩护,有的甚至压案不办,或按驻在单位的意见办,放纵违纪。有的则是为了一团和气,信奉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原则,给自己留后路,主动示弱,缴械投降,放弃阵地,对一些大不见小不见得违纪睁一眼闭一眼,绝无“守土有责,寸土必争,当仁不让”的主人翁意识,对自己所处的“囧仄”环境不争不讲,甚至觉得天经地义,乐得接受。
有些驻在部门或单位的主要领导,也煞是不自觉,“老大”自居惯了,决不情愿更不允许自己家里来个“监督的”,眼皮底下设“暗哨”,对派驻机构强势介入,发号施令,还觉得理所当然。例如,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竟然在信访件上如此签批:“请某组长负责调查此事,调查方案和具体进程报我”,在党委会上名正言顺要求“请某组长配合某副局长负责此项具体工作,要尽快组织实施”,完全一副“一把手”和“老大”派头。也有的驻在单位同纪检组采取怀柔政策,做些“感情投资”,拉近距离。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甚至霸气地认为,“派驻纪检组长是本单位党委或党组成员,那就是我的下级或成员”,以”党委”压人,其实这完全是一种错觉,派驻纪检组长的党委或党组成员身份完全是为了方便执纪、强化监督的特定组织举措,而非班子成员同日而语,更不能成为打压监督的组织借口。以上不论哪一种做法,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为了让派驻机构完全成为驻在部门的附属品,下级或“一家人”,达到监督“设岗不设哨”的目的。
这种角色错位,看起来事小,实则事大。这绝不是争论谁大谁小,谁高谁低的问题,而是事关党的执纪监督的大问题。事实上,不论是派驻纪委同派驻单位成为密不可分的“一家人”,还是人身依附的“小媳妇”,都会影响正常监督,造成执纪缺位,甚至出现不该有的监督“真空”,最终以牺牲党纪政纪为代价,这是党纪绝对不允许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凡是发生大案要案或塌方式腐败的部门,并非身边没有派驻纪检组或内部纪委,其原因不是违纪者想方设法逃避监督,就是监督者不作为或监督乏力。
近年来,党中央之所以不断深化和探索执纪监督体制改革,在国家部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派驻纪检组,实现全覆盖,并把人财物完全剥离驻在单位,由原先的双重领导变为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目的其实非常明确,就是为了排除在履行监督中各种可能产生的干扰,让派出机构放下思想和体制包袱,代表党中央和执纪机关直接近距离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彻底改变身份不清、职责定位不清的问题。出了问题,绝不是党章党纪没有赋予监督者应有的权力,而是他们不敢担当,害怕担当,让权力沦为一张废纸,使监督的含金量大打折扣。
其实,仅就派驻机构而言,经过历次改革调整,无论是在体制上、职责权力上还是独立身份等方面已经有了很大优势,其实完全可以挺直腰杆,按照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而作为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早已明确,只有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的义务,配合执纪的责任,绝没有指手画脚,动辄部署安排指示派驻纪检组的权利。这是起码的组织原则和政治常识。
“为官避事平生耻”。从《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矣”,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孙中山的“勇往直前,以浩气赴事功,置生死于度外”,等等,古人先贤的嘉言懿行,都诠释了中华民族敢于担当的内在禀赋,也应该成为今天担负监督重任,奋战在反腐前线纪检监察战士的内在追求。
有为方能有位,敢为才会赢得尊重。体现“派”的味道,负起“驻”的担当,守土有责,不辱使命,是对各级派驻纪检组的政治要求,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懈怠,更不允许随意弱化责任、放弃阵地。(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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