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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涉毒家庭”,于法于情均不妥

时间:2019-08-25 08:33:36 阅读量:0 来源:

  ▲一户农家被喷漆“涉毒家庭”。图/澎湃新闻

  文 | 杨玉龙

  5月8日,网传一则消息称,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10户家庭的房屋被喷漆“涉毒家庭”,以达到警示教育效果。相关照片显示,多栋农村房屋的大门和墙壁被喷上“涉毒家庭”的字样。

  9日的媒体报道确认了照片的真实性。当地宣传部门回应:“在十个家庭中,都有家庭成员是涉及重特大制贩毒案件的”,喷漆“涉毒家庭”的行为有得到当地村民的同意。

  据悉,实施喷漆的并非当地公安部门,而是由惠来县鳌江镇组织的。诚然,当地或有禁毒的压力,且事先告知了村民,但无论从情与法,还是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来看,均欠妥当。

  首先,从法理方面来看,涉毒家庭或许并不是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涉毒,只是某一个成员涉毒,依法依规对涉毒人员进行处理就行。此种在房屋墙上喷漆“涉毒家庭”有法外施罚之嫌——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对违法犯罪分子或涉嫌犯罪者的家庭“加盖印章”。

  所以,当地政府即便初心再好,也须依法办事,也应遵循法律边界,否则便是一种任性之举。

  ▲当地正在去除喷漆。 ?图/澎湃新闻

  其次,从情理来讲,这做法也不妥当。倘若被喷漆家庭有未成年人,这样的喷漆“涉毒家庭”的做法,显然对他们的成长不利;家里有老人,被喷漆未尝不是一种伤人心的做法。其实只要与涉毒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无关的家庭人员,都不能背上“涉毒”的罪名,也不应该被舆论所绑架。这既是保护名誉权的要求,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常识。

  在这一事件中,当地有关方面称此举得到“村民同意”。“村民同意”真能成为当地任性喷漆的挡箭牌吗?答案是否定的。喷漆事件侵犯的是被喷家庭的个人权益,而村民的同意就算是多数人意见,也无法为这种侵害行为“脱责”。

  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当地在5月8日晚已经意识到有不妥之处,开始落实去除工作。

  在禁毒压力下,当地想要创新方法来提高宣传警示效果,这无可厚非。但只要在正常的执法行为、行政行为之外进行额外的“探索”,就必须要谨小慎微,再三确认其合法性——因为执法行为、行政行为依靠“拍脑袋”大跨步,就有可能跨过法律的规制,侵害到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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