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机制应对新冠疫苗接种潜在风险
梁嘉琳/文 4月1日,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专程到上海“督战”,提出要最大程度提高疫苗接种率,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救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输入和反弹。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各地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1982.1万剂次。中国成为疫苗接种总量与剂量仅次于美国的国家。
当前,新冠病毒仍处在全球大流行阶段,接种疫苗仍是疫情防控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人类社会对新冠病毒由守转攻的关键转折点。遗憾的是,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政府对此基本达成共识,但新冠疫苗接种远没有成为各国社会与民众的广泛共识。比如:在特朗普政府执政期间,美国部分右翼政治人物以“身体自由”之名煽动民众拒绝接种疫苗,甚至有民粹势力散布阴谋论,称比尔·盖茨基金会通过推广疫苗接种,向人体内植入微型芯片,从而对民众进行追踪和控制。这些反智主义言论并非没有市场。
前不久,网络上流传一个段子,折射出反疫苗人士的逻辑困境:疫苗给上面的人先打,就有人说:“你看,好东西都是他们先用。”疫苗给民众先打,就有人说:“你看,就是拿我们当小白鼠。”疫苗过去收费打,就有人说:“凭什么要收费,这种钱还要赚。”疫苗现在免费打,就有人说:“免费的东西谁知道好坏,反正我是不敢打。”疫苗先给有紧急需求的人打,就有人说:“凭什么他们先打,歧视!”疫苗给周围很多人都打了,就有人说:“他们都打了,那我就不用打了。”
业界普遍依据免疫医学、生命工程的一般规律,以及在真实世界开展免疫接种产生的正效应与负效应,判断上市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这也意味着,疫苗接种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比如,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答》就明确表示,目前暂无新冠疫苗对60岁及以上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也尚无尚新冠疫苗对免疫功能受损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充分信息公开是消除不确定性的良药。除建议有关部门借鉴韩国、中国香港经验向全社会公布新冠疫苗不良反应动态数据外,笔者还建议实施一系列创新机制。
首先,创新全周期监管与救治机制。当前,中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有关疫苗生产、流通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真实世界数据采集,并汇总到全国性的疫苗不良反应平台,将产品纳入全周期监管。当某款疫苗因质量问题或规划失当引发严重不良反应、致残、致死人数等超预期时,应及时精准调整接种人群范围,直至启动退市审核流程。同时,地方政府不能“只管打,不管治”,要尽早开通疫苗接种免费热线接受公众咨询,设立疫苗不良反应专门门诊实行免费救治。
第二,创新保险赔付机制。我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特定类型的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然而,部分不良反应情形并未纳入补偿范畴,且国家补偿金额受限。在国家补偿基础上,已有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疫苗保险。为分担地方财政压力,建议国家与地方财政向全社会发布该类保险的推荐名录,并为该类投保人提供个人所得税抵扣、专项补贴等,从而指导民众合理投保,且降低投保负担。
第三,创新绩效支付机制。新冠疫苗是中国首类得到基本医保资金“买单”的疫苗。当前,各级医保部门已从强调“多干多得”的按项目付费转向更强调“优质优价”的打包付费。部分地区更率先探索按效果付费,包括:肝移植五年生存率、丙肝治愈率等等。建议对新冠疫苗适用于按效果付费,围绕有效性、安全性建立指标体系并持续监测,制定阶梯式的医保支付价格,从而倒逼疫苗企业持续革新技术,保障民众安全。
当前,包括中国在内,全球都仍处于风险之中,面对这一不确定性,合理开展风险沟通、风险评估、风险处置,显得尤为重要。希望这一系列创新机制可以让广大民众安心接种,以最小的不良反应代价,尽早在中国建立免疫屏障。
(作者为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