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确保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
本网讯(通讯员李婧铭)为持续推进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落实“两电”新国标宣贯及整治工作,12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洞口县电动车新国标宣贯培训暨质量安全“两个责任”推进会。全县8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3家配件批发单位、2家外卖平台负责人和9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此次会议现场宣传解读了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和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这三项新国标,同时要求了销售单位、批发单位和外卖配送企业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为全体培训人员发放了进销台账样本、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培训资料。
会议还要求,全县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要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认真做好产品的进货查验,及时清理下架库存旧产品,依法合规合法经营,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产品。
下一步,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非标、非法改装的电动车产品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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