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流动车藏“定时炸弹”隆回交警及时“拆弹”
新华卫视网湖南讯(通讯员 彭晓艳)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蓬勃发展,
有人瞄准交通工具汽车的加油需求,
私自改装加油车,四处流动加油,
宛如一枚“流动炸弹”行驶在道路上。
一方面,非法流动加油车
安全隐患巨大
另一方面,
这些加油车的油品质量
是个未知数
如果我们的身边
一直有这样的“定时炸弹”
那该多可怕
为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百日行动”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要求,积极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多举并措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道路安全防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8月18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桃花坪中队查处了一辆非法“流动加油车”,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桃花坪中队中队长雷武展带队在隆回大道巡逻检查时,发现该路段辅道内停放的一台无牌白色厢式货车可疑,便上前检查。交警走近厢式货车时,一股刺鼻的柴油味扑面而来,打开厢式货车货箱才发现,隐蔽的空间里油罐、加油机、加油枪等加油设备一应俱全,简直就是移动的“微型加油站”,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询问了解,为获取利益,厢式货车驾驶人动起了“歪脑筋”,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厢式货车“摇身一变”成了移动“加油站”,专门为一些工地的货车、工程车进行加油。
因该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运载危险品,隆回交警已将该车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隆回交警提醒,非法改装的加油车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驾驶人对消防安全知识一无所知,安全隐患巨大,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重大事故,俨然是一枚流动的“不定时炸弹”。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应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不为这种非法流动加油行为提供市场,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相关法律链接
1、非法运输危化品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要由专门的车辆、专业人员运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改装小型客车私自拉载柴油,无异于拉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甚至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私自买卖成品油若情节严重可能涉刑
成品油属于危险品,一直属于国家管控范围,根据我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对于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换句话说,凡是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者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均属于被禁止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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