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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构建和谐法治南关

时间:2022-08-21 10:49:28 阅读量:216 来源:掌上时报

       本网吉林讯:(唐惠利)为切实加强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长春市南关区依托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作用,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新格局。

一、 一部《实施细则》全面统筹规范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牵头,负责草拟《南关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多次召开联动会议,经过一个月的调研、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及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结合南关实际,最后制定出台《南关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行法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范围、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运作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职能职责,形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政府各行政机关等多方联动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减少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频次,实现源头化解。南关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与“一中心四平台”协调联动,使行政争议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顺利实现双向流转,努力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解决纠纷的全过程,促使案结事了。

二、 一个指挥中心全面运行推进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由南关区人民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南关区人民法院、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地点设在南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负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组织召开。

三、 一个数字平台全面统筹调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机关发现需要互相配合参与化解的行政纠纷线索,经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交办到相关行政单位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行政单位和法院、检察院及时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予以调解,并及时将工作进度和调解结果提交区“一中心四平台”指挥中心,由区“一中心四平台”指挥中心反馈上报单位。

       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是南关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对人民矛盾纠纷解决诉求的精准回应,是在法治规律下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南关区通过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工作模式,将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行政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了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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