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晓艳)当日14时许,大队民辅警在隆回桐木桥路段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E***7F的轻型货车货厢搭载4人,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喊话指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货车车厢里载有4人,而且车厢里搭载的都是小孩,且毫无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为图个方便,抱着侥幸心理,便让孩子们坐在了车厢内,没想到刚上来一会就被交警查了。
“货车载人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严重后果。”民警对驾驶人阳某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了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乘坐人进行了安全教育,详细讲解了货车违规载人的危害。同时监督将人员进行转乘,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货车
违法载人的危害
1、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
2、车厢内的乘客没有任何安全保障。货车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后果不堪设想。
3、客货混装极易导致乘客受伤。如果车厢内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交警提醒
货车违法载人安全隐患大,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拒绝违规载人行为的发生,杜绝侥幸心理。也提醒广大群众在出行时,拒绝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别拿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