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勇担当 为民办事暖人心
本网(通讯员周扬坤)近期,驻村工作队了解到村民因买卖合同发生经济纠纷。村民罗某欲购买刘某白杨树,与刘某达成口头约定后,罗某支付给刘某一万元定金作为购树款,后因其它原因导致罗某要求刘某退还定金,刘某拒绝退还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罗某打算去法庭起诉刘某。驻村工作队了解后同村两委多次到双方家里进行沟通协商,在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的不断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愿意退还罗某一万元定金。
针对性地利用乡情化解、人民调解等方式,与村两委召开商讨会议、多次双方家里开导劝说,双方同意了驻村工作队的调解建议,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书,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辖区村民纷纷点赞。
作为法院驻村工作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做到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同时房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在村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并依托入户走访契机,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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